我和妻子办了结婚证,生育卡1年后剖宫产下一女孩,医院在出院证明上建
议6个月后视身体状况实行避孕计划.截止罚款时间共6个月多5天,计
生办的到家说:1.你家为什么不去安环(避孕),2.都6个月了为什么
不报出生人口(但小孩出生直计生办的说要罚款之前是没有相关的人来
过).他们共来了10个人.说没钱就打房子,拉东西,拉猪牛.旁人劝说
给他们钱了结此事算了.就给了计生办人民币700元的所谓罚款.我请问我
违反了<<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>>的那一款,计生办合法吗? 如果是计生办
的行政过失,应该怎样处理?